四川发布五起未执行重污染气候应急呼应办法的典型事例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12月11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得悉,近来,生态环境厅为加强警示教育,公开了一批未执行重污染气候应急呼应办法的典型事例。

  12月10日,执法人员查看发现,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坐落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的某建设项目在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期间仍在进行土石方作业且未采纳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围挡,雾炮机未运用,很多裸土掩盖不全。该施行工程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出产经营者、公民应当合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纳的重污染气候应急呼应办法”的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施行工程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纳掩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浇水抑尘、冲刷地上和车辆等有用防尘降尘办法。修建土方、工程渣土、修建废物应当及时清运;在场所内堆存的,应当选用密闭式防尘网隐瞒。工程渣土、修建废物应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则。案子已移送属地查询处理。

  12月5日,自贡市贡井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四川某制作公司做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公司喷漆房内放有2台已完结喷漆作业的阀门制件,2台阀门制件上油漆未干。经核对,12月5日上午8时50分左右,该公司喷漆工人运用油性漆对2台阀门制件进行了喷漆作业,该公司未执行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期间的管控办法。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公司立马中止喷漆作业,并依法对该公司喷漆房进行查封。

  12月6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坐落德阳经开区东立达钢材物流园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钢材园内德阳某贸易公司2台数控火焰切开机正在进行作业,该公司未执行《德阳市重污染气候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中“全市范围内中止金属切开、焊接、打磨的作业工序”的强制性污染减排办法要求。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则,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6日向其下达查封决定书,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4台数控火焰切开机进行了查封。

  12月9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对某家具公司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开料、封边和压胶等工序正在违规作业,未执行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应急管控办法要求。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则。当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则,对该企业违规运用的出产设备设备施行查封,并就相关行为进一步开展查询处理。

  12月10日,执法人员查看发现,成都市崇州市成都某资料公司在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期间未按要求对压机采纳停产50%的办法,并运用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送。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出产经营者、公民应当合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纳的重污染气候应急呼应办法”。案子已移送属地查询处理。

=